这是一个太过平常的一个夏夜:DiDi抱着笔记本在线上听乔布斯的演讲,他对最近要上市的iOS6.0着迷极了,无时无刻都在苹果和微软之间纠结着;CiCi在悠闲自在的网上购物,给她的新屋子(学校的宿舍)添置这个那个,又把要读的课程课本一下子都网购了;我在听着《二号首长》,轻松地看完了《重返狼群》,还涟涟地爱惜着小格林;PQ也抱着笔记本看着奥运,看电视剧,玩数独;胖狗狗在我的边上安然得四仰八叉,迷迷糊糊地睡得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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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枪事件不断 – 校园,公司,公寓,教堂,影院,街头巷尾更是枪林弹雨的~~
记得W姓实习医生在大学校园打死他的他自认为的对峙同行,我和同事J就有了关于枪是何物为什么要有枪的几次小争论,直到今早,我们又是看见新闻而发感慨,但这一次我发誓再也不谈论什么枪支,再也不相信自由民主平和的国家人人要用枪支才能维护这样的自由民主平和,XXXXXX!!
当地大的事件,或是报上头版头条,我一般在看报纸时都会和同事讨论一番。那天,我早上开完我的项目的早会,J打来电话。
“怎么不见你来看报纸呀?” 我一般都是去蹭人家的报纸看,呵呵~~
“有什么了不起的吗?我很头疼我们今早在会上的无休止的零功率的讨论!。。。” 我想告诉他我也许并不想看今天的报纸了。
“哦,很抱歉听到你不太愉快的声音,不过,你要是看了报纸,估计你更会不高兴。改天来看吧!” J倒是善解人意, 但也说明有什么新闻他觉得有必要和我分享。
我不一会儿就拿到报纸了,一看一个W字,就知道J的意思是你们中国人同胞有问题了。 W大概不满他的同行能比他早实习期满,觉得同行比他什么都有优势,所以没有积极的去竞争,而是选择了封死人家的生路同时也封住了自己的自由呼吸。
我对J说:“这就是这个社会的弊病,为什么要人人都能合法的拿到枪?那么人人都能在疯狂的时候去合法的枪杀任何一个人!”, J说合法的拿到枪无可厚非,但非法的抢夺人家的性命实在可恶至极。我虽然有一半的认同,但那天因为项目中的烦恼,没有和J多争论。
今天的争论是有一个H姓的亚裔带着上满堂的手枪去电影院看电影,又是和丹佛影院枪击案一样的电影《黑暗骑士》 (the dark knight rises)。在丹佛的阴影还没有散去时,H有了这样的举动,于是12个警察包围H在电影院里,而20多个警察围守住在影院外,轰轰烈烈,轻而易举地就把H给抓起来了,冠名为违反和平(breach of peace)。
这件事,从我的观点 (后来又问了PQCiCiDiDi也是同意我的观点)觉得警察做得对干得及时,如果是H真的动了枪,就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事了。嘿,可是J就不同意,他告诉我说:“你记住,现在的电影院没有写上不许枪支弹药进入,所以警察抓H是非法的!你看把, H还要放出来,H还会起诉警察。” 那我问J,带枪去看电影,要干什么? J说就像H自己告诉警察那样他觉得他需要保护 (H With Gun In Theater Says He Felt Need For Protection), 那我问:“他带着枪,不是对别人也是威胁吗?别人怎么被保护呀!” , “所以有必要用枪来保护自己!” J涨的通红的脸看着我。我也盯着他:“J,我如果告诉你,我今天带着枪来上班,不高兴就想保护一下自己,你觉得怎么样?”, “唉,你别不理解,要是你有枪,威胁别人了,别人也有枪就不被威胁了,就是这个道理!我还是支持人人能合法有枪!”
“那我们天天就会在枪林弹雨里,享受上帝赐予我们的安全?!” 我望着窗外的大雨瓢盆,气晦晦地走了~~
其实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像J或我这里的同事的观点的。记得丹佛影院出事的那几天,DiDi在计算机夏令营新结识的小营友A正是从丹佛来的。A的姥姥把A送到我们这里和DiDi打球,和我聊起了丹佛的事。说A的家离那个影院就20分钟的路,如果A没有在夏令营,不知道A的妈妈是不是也带A去看电影,那个影院是A从小看电影的地方,姥姥对这个夏天能把小外孙带过来又避免了那样恐怖的枪击,无比的欣慰着。A的姥姥是从魁北克来的加国裔,她说:“这个国家动不动就把坏人坏事都归结于黑人,其实你想一想,这些年来的枪击案,哪个不是白人干的!” 她也是坚决认同枪支不能带给任何人的平等和安全,她说丹佛影院的枪手不还是要在监狱里度过余生(千刀万剐都不解气 – 想想那六岁的小女孩,想想她的妈妈还有她妈妈肚子里的妹妹!)。
报纸上说当地已经是40%枪杀案中伤亡率,这个国家是60%的伤亡率。也就是说这个国家,这个还在标榜自己是自由民主平和的国家已经是100件枪击案中有60个的案件是有伤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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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我们每个平静又普通的夜晚?谁来保护你的?在这个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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